步步高為何上市20天即變臉
幾天前,位于北京金融街的銀河證券公司總部剛剛收到了來自湖南省湘潭市的一份報告,上市僅20天的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步步高”002251.SZ)有十項募集資金投向需要變更,而銀河證券正是步步高的保薦人。
“當初的考慮的確不夠慎重,很多有投資意向的店址和物業并沒有簽定合同,所以導致今天不得已變更募集資金投向。”作為步步高的保薦人代表,銀河證券李寧這樣告訴《財經時報》。
“剛收到報告的時候我們也像投資者一樣感覺很吃驚,畢竟剛剛上市才20天,這樣大幅度的變更募集資金投向怕會引起爭議。”李寧女士補充道。
資金投向“變臉”
2008年6月19日,步步高正式登陸深交所,成為今年第一家正式過會上市的湖南籍公司,也是自2004年蘇寧電器(002024,股吧)(002024.SZ)上市之后的第一家以連鎖百貨零售業為主體的上市公司。步步高上市當日以62%的股價漲幅報收于42.30元。上市后,步步高的股價在弱市中逆勢上升,最高曾經達到58.90元。
僅僅20天之后的7月8日,步步高發布公告稱:為充分發揮資金優勢、有效提升市場競爭力,并為保證未來快速、可持續發展,公司決定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新開門店實施主體和具體門店項目做出變更。
公告中還顯示變更后一部分門店的位置將更加優越,另外有尚未成熟的地區市場暫不投入。
變更的主要內容是新開門店的實施主體由控股子公司變成了步步高,而具體新開門店(包括大賣場、百貨店和社區超市)的選址、投資額度和新開門店面積的變更達十項之多。
步步高的招股說明書中顯示,上市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公司新門店發展項目、步步高購物廣場(湘潭)擴建項目、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續建項目和公司信息系統升級改造項目,預計投入9.07億元。
此次變更涉及步步高2008年新開門店計劃中郴州、岳陽、長沙等12家門店,而其招股書中列明2008年計劃新開門店23家,變更項目超過原計劃的50%。變更涉及投資資金8791萬元,占其2008年新開門店投資計劃2.64億元的33.28%。
另外步步高公告中顯示,將5313萬元募集資金與自籌先期投入資金進行置換,且有8000萬元補充入流動資金。
步步高募資投向變更涉及資金合計約2.21億元,占其實際募集資金8.69億元的25.42%。
同時,由于步步高此次變更新開門店項目涉及到其2009年懷化大賣場等門店開設計劃,這直接影響到其招股書中制定的2009年募集資金投向計劃,為此公司有可能再次做出變更。
步步高的公告引發了眾多爭議,作為步步高的保薦人,銀河證券發表意見稱:步步高本次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并未改變投資項目的實施內容,且變更后的項目仍是步步高的主營業務。此次變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相反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
疏忽還是“蓄意”
步步高閃電般的變更募集資金投向,一時間讓投資者們議論不已。
有投資者認為,這是上市公司的誠信問題,為什么一上市就變更?上市之前做什么去了?沒有仔細考查就臨時確定地址?沒有確定租賃合同就可以作為募集資金投向的一部分去做招股?
“一上市就翻臉,步步高這樣做太打擊投資者的信心了。”一位中小投資者對記者說,“現在股市整體低迷,步步高上市還不到一個月就這樣大面積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總讓人感覺像是被欺騙了一樣。投資項目變更以后少投入了4000萬元,還有8000萬元補入流動資金,像是圈錢。”
對此,步步高的保薦代表人李寧告訴記者,“步步高的招股說明書是2007年9月做好的,當時募集資金投向這一塊兒只是有一個初步計劃,還沒有具體跟門店選址的物業簽訂租賃合同,后來因為種種原因合同沒有簽下來,只能另外選址開店。當時在招股書中沒有注明物業租賃存在不確定性,是步步高方面的疏忽。”
“我們也覺得剛剛上市20天就做這樣的大幅變更有些不合情理,但是由于新開門店的選址租賃問題又不得不做出變更,如果不做變更資金就沒辦法投入,新店不能按期開設就會影響到公司的利潤和股東的利益。為了公司的發展我們還是認可了這次募集資金投向的變更。”李寧補充說。
廣發證券連鎖零售行業首席分析師歐亞菲告訴記者:“投資者應該更加理性一些,"圈錢"的結論未免太過武斷了。作為連鎖零售行業門店選址還要受到物業租賃的影響,因為租賃合同的原因,或者發現了更好的門店選址,及時做出變更,關鍵是要看選址的變更是不是有利于公司提高利潤,對股東是否有利。”
記者同時就投資者的疑問查閱了《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投向的管理規定,規定中指出:上市公司應當經董事會審議、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后方可變更募集資金投向,變更后的募集資金投向原則上應投資于主營業務,同時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審慎地進行擬變更后的新募集資金投向的可行性分析,確信投資項目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益。
“募集資金變更首先肯定是符合規定的,引起很多投資者的爭議可能更多的是出于情理上吧。”李寧說。
“合法但不合理”——這或許是讓投資者們最難以接受的結果。
“在沒有規定限制的誠信方面,上市公司應該負起更多責任,多為投資者著想,只有投資者和公司相互信任了,我們的市場才能健康、平穩的發展。國際資本市場之所以取得今天的繁榮,也正是在完善的法規體系下形成了誠信第一理念,畢竟"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一位業內人士對《財經時報》記者說。
(《財經時報》記者 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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