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進場費”新規 不得收取六類費用
●清理整頓主要針對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及其下屬門店
●除促銷服務費及租金、代銷費外,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費用均應納入清理之列
●業內人士表示,有的超市的進場費達到了整個商品價格的40%到45%,并且由消費者埋單
“節慶費”、“新品進店費”……四川近期將集中整治這些讓供應商“苦不堪言”的違規收費。昨日,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六部門聯合下發《四川省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實施方案》,即日起至今年6月份,集中開展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
新品進店費、新供應商進店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等違規收費均列入此次整治當中。
可收取促銷服務費
近年來,一些大型零售企業利用市場優勢地位,以多種名目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加劇零售商與供應商之間的不公平交易,增加部分供應商經營成本。
據四川省商務廳介紹,此次清理整頓主要針對利用市場優勢地位向供應商違規收費的超市、百貨店、電器專業店等大型零售企業(以下稱零售商)及其下屬門店。零售商主要是指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最大單店營業面積超過6000平方米;門店數超過20家;2010年銷售額超過20億元。
目前,買斷經營的零售商主要收入來源是進銷差價,出租柜臺的零售商主要收入來源是租金,代理銷售的零售商主要收入來源是代銷費。根據規定,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銷服務費。以上費用之外,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費用均應納入清理之列。
不得收取六類費用
合同費、搬運費、配送費、節慶費、店慶費、新店開業費、銷售或結賬信息查詢費、刷卡費、條碼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新供應商進店費)、無條件返利等,這些讓供應商“苦不堪言”的費用均屬違規收費。
此次將重點禁止違規收取六類費用:
一是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
二是向使用店內碼的供應商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或供應商已按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商品條碼,但零售商仍向供應商重復收取的店內碼費用。
三是店鋪改造、裝修(飾)時,向供應商收取的未專門用于該供應商特定商品銷售區域的裝修、裝飾費。
四是與促銷無關或超出促銷需要,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并等為由收取的費用。
五是要求供應商無條件提供銷售返利,或約定以一定銷售額為返利前提,供應商未完成約定銷售額須返還的利潤。
六是其他與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系、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或未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超市進場費高達40%?
有的零售商收取“進場費”嚇人,影響了商品成本。中國商業聯合會零供調節平臺副主任姚文華表示,他們在行業中進行了測評,有的超市達到了40%到45%的收費。也就是說某種產品的進價,超市要加價40%再賣給消費者。
(華西都市報 石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