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長樂中路天虹百貨一商家送禮券 遭哄搶
人潮將促銷桌圍了個水泄不通,不斷有人往前擠哄搶禮券(翻拍)
日前,福州晉安區長樂中路一大型商場開業,一家公司為了吸引人氣,在天虹百貨大門處向顧客派送禮券,不料,在發放的過程中發生了哄搶事件,連職員身上的財物也成了顧客眼中的“禮品”,一位女職員的帽子、外套、車鑰匙都被人當“禮品”搶走。
1月1日,該公司職員祝小姐把遭哄搶的經歷發到微博上,不少網友都對哄搶者表示了譴責。網友希望警方能依照視頻等相關證據,處罰帶頭哄搶的人。
職員衣帽被當“禮品”搶走
據介紹,該商場是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點多開始營業,祝小姐和三名同事在商場4號門邊上擺了一張長桌,向顧客贈送禮券,誰知開門僅2分鐘不到,禮券就開始遭到哄搶,禮券被搶完后,有人鉆到促銷桌下面,搶走用來銷售的商品以及職員的個人財物。
回憶起哄搶的情景,祝小姐仍然心有余悸。她憤怒地說,當時不斷有人拽她身上的物品,她只好緊緊護著自己的皮包,盡管她和同事聲嘶力竭地勸阻,但她的帽子、外套、圍脖、水杯、車鑰匙都被人搶走了。事后她發現,自己身上出現了多處淤青。
海都記者從該商場安防部提供的一段監控視頻中看到,當時情況確如祝小姐所描述,人潮將促銷桌圍了個水泄不通,不斷有人往前擠哄搶禮券。
10多分鐘后,桌面上的訂書機、簽字筆等辦公用品也被一掃而空,這時人群才慢慢散開。
顧客稱“撿”到的不算盜搶
隨后,祝小姐在商場內遇到一名戴眼鏡、穿黑色衣服的長發女子,該女子和視頻中拿走她外套和圍脖的女子很像,于是她喊住了對方,希望她配合把事情弄清楚。但黑衣女子并不承認,雙方進而發生爭執,后來對方又表示這些物品是“撿”來的。
象園派出所民警調取監控了解情況后表示,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要把他人物品占為己有就不算盜竊,而且這些物品當事人已經尋回,警方無法進一步處理。
福建閩君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認為,不論價值大小,諸如帽子、外套等,這些都是屬于該員工的私人財物,帶頭哄搶者的行為肯定是構成犯罪的。
卓律師說,如果能確定帶頭哄搶物品的人,警方有權對其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處以警告、拘留或罰款。此外,跨年夜發生的上海踩踏事件也值得商場管理方重視,商場有義務保障商家和顧客的安全,應當及時增派安保力量維持秩序,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海峽都市報 記者 林新榕 關銘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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