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王填兩會建議:階段性降低連鎖經營企業用電成本
聯商快訊:2022年全國兩會召開在即,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董事長王填今年兩會已準備9份建議。其中之一是《關于階段性降低連鎖經營企業用電成本的建議》。具體內容如下:
案由:
2021年9月國家電改政策出臺后,全國各地電價出現普遍增長,導致零售企業的用電成本剛性突增,連鎖零售企業電費成本普遍上漲了約10-15%(各地區可能存在差異性)。
連鎖零售行業作為保供應、穩民生企業,疫情常態化及電商的不斷沖擊造成利潤急劇下降,現經營成本剛性突增,給企業帶來了嚴重的經營負擔。目前,原2020年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政策已到期,且該政策補貼力度小于2022年電改后企業用電成本上升幅度。
案據:
一、國家電改后零售企業的用電成本剛性上升
2021年國家電改政策出臺后,全國各地電價出現普遍增長,零售企業的用電成本增長壓力較大。據不完全統計,連鎖零售企業電費成本普遍上漲了約10-15%,受各地區用電規模、市場定價不同,地區間企業用電價格可能存在一定差異性。以廣東省為例,根據廣東電力交易中心《關于2022年廣東電力市場年度交易情況的通知》相關數據,用電年度成交均價0.497元/千瓦時,較基準價上浮0.034元/千瓦時;零售交易方面,平段簽訂均價為0.506元/千瓦時;綠電方面,成交均價0.514元/千瓦時。
根據該交易數據,零售交易電能量價格成交均價為0.506元/度,對比基準價上浮9.3%,綜合電價上漲了約10-15%,大型連鎖零售企業年增漲電費成本上億元(各地區及經營門店數差異導致電費成本增加可能存在差異)。
二、國家發改委2020年出臺的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政策已到期
疫情爆發初期,國家發改委出臺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文件規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止,用電企業電費統一按到戶價95%結算。該文件操作簡單、直接有效的實現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目的,但該文件已過期,后續國家未再出臺相關政策。
當前雖然疫情整體受控,但各地區零星爆發偶有發生,未來一段時間,預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當地疫情防控影響將成為常態。另外,國家電改政策出臺后,確實導致各零售企業剛性成本上升較大。在疊加疫情影響因素下,企業經營更加困難。
建議:
1、考慮在疫情期間,繼續實行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政策,即參照202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258號)的文件規定,對電網企業在計收電力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一定折扣結算。
2、考慮到目前電價水平的增長態勢,階段性加大對企業復工復產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支持的力度,可以考慮將原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比例,調到90%的結算比例,實質上起到對電價漲價帶來的經營成本增加影響進行對沖。
3、加快現有電力銷售機制改革,進一步放開電力銷售市場,降低電力用戶直接交易準入門檻,縮短電力銷售鏈條,統一并簡化各地“直購電”申請審批程序,鼓勵更多企業參與從“發電”到“用電”的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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